各稅務師事務所:
現將中稅協“關于做好2020年等級稅務師事務所認定工作的通知(中稅協發【2020】25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本市情況提出要求,請一并依照執行:
1、為保持等級事務所認定工作的連續性,凡在2020年新申請或晉升等級的高等級稅務師事務所,應在原考核條件(京稅協發【2020】1號)基礎上增加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納稅信用的考核內容;
2、新申請4A、5A等級稅務師事務所申請材料上報北稅協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30日。
附件:中稅協《關于做好2020年等級稅務師事務所認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關于做好2020年等級稅務師事務所認定工作的通知
中稅協發〔2020〕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為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和推動稅務師事務所健康發展,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等級稅務師事務所認定辦法(2018年修訂)》(中稅協發[2018]020號,以下簡稱“等級認定辦法”)相關規定,現將等級稅務師事務所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統籌做好事務所等級認定工作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地方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稅協”)的意見,開展4A級、5A級事務所認定工作,稅務師事務所申請材料上報截止日期為9月30日(根據實際情況發展,為鼓勵事務所發展,如有必要再行調整);地方稅協可根據本地區疫情防控要求和事務所實際情況,決定開展A級、2A、3A級事務所認定工作具體日期。
二、明確等級認定標準,保持等級事務所認定工作的連續性
為保持等級事務所認定工作的連續性,2020年4A級、5A級事務所的認定標準繼續按照中稅協發[2018]020號執行,地方稅協按本地實際情況及現行認定辦法和認定標準開展A級、2A、3A級事務所認定工作。
三、根據行業監管政策,確保等級事務所認定工作符合監管要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及相關行業監管政策要求,對2020年新申請等級的稅務師事務所增加以下檢查內容:
(一)稅務師事務所應進行行政登記并納入稅務機關實名制監管;
(二)等級事務所應當具有良好的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申請5A級事務所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等級應不低于TSC4級。由于稅務機關將TSC2級、TSC1級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申請4A級及以下等級的,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等級應不低于TSC3級;
(三)等級事務所納稅信用不得為D級;
(四)新申請的集團化事務所的組織形式應符合《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規程(試行)》要求,涉及組織形式創新的應符合《關于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有關問題的公告》的相關要求。
四、提供“非接觸式”服務,切實做好等級事務所認定服務工作
(一)向中稅協申請4A和5A等級的稅務師事務所可采用郵寄、電子信箱等方式提交申請材料。如采用電子信箱方式提交4A級、5A級認定申請材料的,須由地方稅協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中稅協(會員管理部)電子信箱(hyb@cctaa.cn),并在電子版申請表“地方稅協初審意見欄”中明確審核意見,如地方稅協無法在電子版申請表加蓋公章,可在實地審核工作開展時補蓋。
(二)對新申請等級的稅務師事務所,中稅協和地方稅協視疫情情況對實地審核程序作出安排,并采取措施減少或避免與有關人員直接接觸,具體時間安排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已認定的等級事務所不需要重新申請、報送材料。中稅協和地方稅協在行業年度報表基礎上對已認定的等級事務所進行復核,復核指標異常或未履行會員義務的需實地或遠程審核。
(四)認定工作結束后,中稅協和地方稅協分別向社會公告等級事務所名單,并在“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中更新相關信息。
五、適應行業發展要求,加強等級事務所認定工作的管理
(一)提前部署,適時開展認定工作。地方稅協要根據本地區疫情防控要求,科學計劃,精密部署,統籌推進,做好等級事務所認定的準備和實施工作,助力事務所業務開展,保障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嚴格標準,確保等級認定質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嚴把等級認定質量關。對新申請等級的稅務師事務所,要嚴格按照認定標準審核。對已認定的等級事務所按年度進行案頭復核,達不到《等級認定辦法》標準的,取消或降低等級。
(三)做好總結和宣傳,提升等級事務所水平。地方稅協務必做好等級事務所認定的總結和宣傳工作,進一步完善等級認定標準,優化“非接觸式”認定服務,打造等級事務所品牌,提高社會知名度,引導事務所做強做大、做專做精,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2020年6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