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稅務師事務所:
現將中稅協《關于對新版團體會員證打印信息進行復核的通知》(秘發【2012】029號)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各所在本月20日前,對本所團體會員證打印信息進行復核,過期視同核對。
附件:關于對新版團體會員證打印信息進行復核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關于對新版團體會員證打印信息進行復核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為配合新版團體會員證換發工作,需要對團體會員證打印信息進行復核,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目前,各地稅協已通過系統對4529戶稅務師事務所完成了信息采集確認工作,信息采集完成比例為96%,所采集的信息將用于新版團體會員證打印工作。
為保證及時、準確完成團體會員證打印工作,請各地稅協通知本地區稅務師事務所于6月20日前,登錄會員管理信息系統——團體會員信息采集子系統(http://is.cctaa.cn/odps/)完成信息復核及變更工作。
二、新版團體會員證打印信息共11項,分別為:團體會員注冊號、性質、機構全稱、營業執照號碼、執業證書編號、納稅人識別號(打印“國稅納稅人識別號”,如果國稅納稅人識別號為“無”,則打印“地稅納稅人識別號”)、成立時間、注冊資金(萬元)、法人代表(所長)姓名、集團化情況、辦公地址(通訊地址)。
其中,“集團化情況”是新增信息,請事務所務必認真復核。“集團化情況”信息分為三種情況:(1)總部:下設子所或分所的稅務師事務所;(2)分支機構:包括子所、省內分所和異地分所;(3)無:沒有以上情況。
三、在復核過程中,如需對信息進行變更,由稅務師事務所在系統內通過“會員信息變更”功能提出申請,地方稅協審核通過后,系統將自動更新信息。
四、信息復核期之后,將視系統內的信息可直接用于團體會員證打印,中稅協不再下發復核通知。如因信息有誤導致新版會員證重新打印,將由稅務師事務所承擔會員證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