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稅務師事務所:
現將中稅協中稅協發[2011]001號《關于一級、特級注冊稅務師報名及二級、三級注冊稅務師認定考核有關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要求做好一級、特級注冊稅務師的報名和二級、三級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考核各項準備工作。二級注冊稅務師紙質考核材料未報送的,請立即補報。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關于一級、特級注冊稅務師報名及二級、三級注冊稅務師
等級認定考核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稅協發[2011]0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根據《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關于〈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辦法(試行)〉草擬情況及工作部署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中稅協發[2010]127號)、《關于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試點地區一級注冊稅務師報名條件的補充通知》(中稅協發[2010]131號)、《關于延長二級、三級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申報時間的通知》(中稅協發[2010]132號)的相關規定,現就一級、特級注冊稅務師報名及二級、三級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考核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一級、特級注冊稅務師報名的有關問題
(一) 一級、特級注冊稅務師的報名時間為2011年1月24日至2月18日。地方稅協須在2月23日前對申報一級、特級的注冊稅務師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名單上報中稅協。
(二) 一級、特級注冊稅務師報名期間,中稅協和地方稅協不再受理已經報名的注冊稅務師修改2009年度業績和使用2010年業績報名的申請。
(三) 11個非試點地區在2011年1月24日前向中稅協提出加入試點申請并獲得批準的,該地區的注冊稅務師可以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間內申報一級、特級和三級注冊稅務師。經批準地區有稅務師事務所或注冊稅務師要求修改經濟數據的,須按照《說明》、《關于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的要求在2011年2月15日前提交申請。經批準后準予修改。
二、二級、三級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考核、公示問題
(一)考核、公示時間
1. 鑒于三級注冊稅務師報名仍在繼續,現將三級注冊稅務師考核、公示時間調整為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5月31日。試點地區稅協須在2011年5月31日前將三級注冊稅務師認定名單上報中稅協備案。
2. 二級注冊稅務師考核、公示時間為2011年2月9日至4月30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2月9日至18日 地方稅協收取考核材料
2月19日至3月25日 地方稅協進行考核
3月25日至3月31日 地方稅協將建議名單和考核表的復印件上報中稅協。
4月1日至13日 中稅協審議二級注冊稅務師
4月14日至25日 中稅協公示二級注冊稅務師
4月25至30日 中稅協召開會長辦公會認定二級注冊稅務師
(二)考核要求
1. 試點地區稅協應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標準開展二級注冊稅務師考核工作,并根據注冊稅務師的個人業績、職務(稅務師事務所所長或注冊稅務師)填寫相應的考核表。其中,注冊稅務師使用本通知附件一(即《認定辦法》附件四),免試的稅務師事務所所長使用本通知附件二(即《認定辦法》附件六),考試的稅務師事務所所長使用本通知附件三的考核表進行考核。
2. 三級注冊稅務師由地方稅協按照《認定辦法》和《說明》的要求自行考核。
請試點地區稅協根據本通知安排考核時間,確保考核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一:二級注冊稅務師認定考核表(適用于注冊稅務師)(點擊可下載)
附件二:二級注冊稅務師認定考核表(適用于免試稅務師事務所所長)(點擊可下載)
附件三:二級注冊稅務師認定考核表(適用于不能免試稅務師事務所所長)(點擊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