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稅務師事務所:
在評定A級稅務師事務所和2008年度年檢復查中發現我市有少數事務所辦公地址不固定,頻繁搬家和變換經營場所,又不能按規定及時辦理變更備案手續,使實際辦公地址與注冊登記地址不一致,出現了上下不通氣、聯系不暢通、電話無人接、文件收不到、郵件被退回等問題,造成了人力、物力、財力浪費,嚴重影響和干擾了正常工作秩序,也使事務所正常業務工作受到損害,有關部門和客戶反映強烈,要求盡快和徹底改變這種狀況。為此,特提出如下要求,請各事務所認真遵照執行。
一、各事務所在發生辦公地址變更時,應嚴格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并、變更、注銷稅務師事務所備案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4]850號)第一條辦理,向工商和稅務部門提出申請并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后,持上述有關證件和復印件報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和市注冊稅務師協會備案。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市注冊稅務師協會定期匯總向國家稅務總局、中稅協備案并進行公告。
二、個別事務所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到實際辦公地址與注冊登記地址一致進行備案的,應書面向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和市注冊稅務師協會申請按實際辦公地址進行備案,以確保聯系暢通和正常開展工作。
三、各事務所要指派專人負責文件、郵件等收發和郵箱定期開啟工作,以保證文件、郵件等及時送達,不貽誤工作。
四、各事務所要在今年10月底前認真開展辦公地址變更備案自查工作。自查變更辦公地址后是否按規定辦理變更備案手續;有無文件、郵件等無人查收的情況;是否有專人負責文件、郵件等收發和郵箱定期開啟工作;辦公電話聯系是否保持暢通等。凡實際辦公地址與注冊登記地址不一致尚未備案的,應在10月底前辦完全部變更備案手續。今后凡辦公地址、電話等變更的均應及時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我們將定期檢查各事務所辦公地址等變更備案工作情況,對不按規定和要求辦理變更備案手續的將作出處理。
北京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北京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