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稅務師事務所:
現將中稅協《關于舉辦‘稅務爭議代理業務高級研修班’的通知》(中稅協秘發[2017]012號)轉發給你們,請各所結合實際情況,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報名,并安排好人員參加培訓。
附件一: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關于舉辦‘稅務爭議代理業務高級研修班’的通知》
附件二:報名回執單
北京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2017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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